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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案 揭开执法困境:几万欠费车,咋“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司机行凶准新郎倒在执法路上》追踪

  交通稽查人员追踪一辆欠费货车10多公里,结果在一段颠簸公路引发连续悲剧:车速快而失控的货车飞落下钢架,两名无辜过路群众被砸伤,货车司机将执法的稽查员捅成一死一伤!前日下午发生在成都市青白江区的这起罕见的稽查员被杀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关注,此事也引起了稽征主管部门———省交通厅的高度重视。昨日,省交通厅副厅长郑勇赶
到青白江,看望和慰问了死者家属和伤者。省交通厅稽征局一位领导透露,这已是我省发生的第二起交通稽查人员因公殉职事件。

  不追

  ?

  现在执法环境越来越差,全省已经有好几万辆车因各种原因拖欠养路费。虽然追欠难度十分巨大,但不追行吗?

  追

  ?

  上路执法,对欠费车拦截还是追?追的速度保持多少算追撵或者算尾随,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咋追

  ?

  稽征称,将更多采用寄单子追欠。市民称,执法部门应该考虑执法安全的问题,找到保护自我和保护他人的平衡点。

  〉〉最新进展

  成都稽征处通报该事件

  昨日,成都稽征处给成都市交委汇报了事件的情况。通报中称,青白江区稽征所正式职工向泉队长带队正常执法,电子眼查获车牌号川AT7692微货从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欠养路费19个月,按规定,该车欠养路费和滞纳金近14000元。稽查员对该车进行跟踪达15公里,在永红村路段,逃逸车上的钢架从车厢上飞落,砸伤过路群众,逃逸车冲到了路边菜地。随后,车主便恼羞成怒,从车上冲下来,踢烂了稽查车辆的左前车窗玻璃。

  于是,稽查人员立即下车进行制止,稽查员三人想把车主控制住,两人把住他的手,一人从后面把他抱住,抱住右手的是唐建武,左手的是赖鹏武(昨日本报误为赖新武),后面是肖军,此时是前日下午4点。车主趁稽查人员毫无防备时,突然抽出尖刀捅刺唐和赖两人,其他稽查人员随后赶到,将其制服。同时有人向110报了警,并火速将伤者送往青白江区医院抢救,唐建武随后在下午4点15分因公殉职。

  省交通厅慰问死者父母

  昨日,省交通厅副厅长郑勇和稽征局局长张琪受省政府领导委托并代表省交通厅,前往青白江区慰问唐建武父母。在殡仪馆内,郑勇握住唐建武父母的手说,“唐建武同志为了稽查事业献出了自己年仅27岁的生命,他是在稽查执法时因公殉职的,他是一名合格的稽征员。”顿时唐建武灵堂里哭成一片。郑勇随后向唐建武的遗体鞠躬。

  据省交通厅介绍,事件发生后,省政府副省长王怀臣、省政府秘书长王东洲先后对此事作出批示。郑勇和张琪随后来到青白江区医院,看望了另外一名受伤的稽征员赖鹏武和受伤太婆,并送去了慰问金。郑勇对该事件中无辜受伤的陈素芳太婆的儿子表示,其抢救费用暂由青白江区交通稽征所垫付。

  据悉,陈素芳太婆已经对说话有所反应,但还是非常虚弱。陈除头顶颅部受伤外,颈椎、环椎裂开两个小口,情况还不能说很乐观。而受伤稽查员赖鹏武比昨日有所好转,但还未脱离生命危险。一位医生透露,赖被钝器刺伤了心脏。

  目前,青白江区公安分局成立了专案组对稽征员被杀案进行调查。记者了解到,行凶司机是一名年轻男子,叫曾伟红。

  〉〉稽征痛心

  执法环境太差几万辆车欠费

  “我们的交通稽征工作越来越难,这次又发生稽查员被杀的事件,真的是代价太沉重了!”省稽征局办公室徐主任提及此事时神情凝重。徐主任说,这已经是我省发生的第二起稽征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被杀致死的悲剧。前年,攀枝花曾发生过类似惨剧,稽查人员在执法时,涉嫌欠费车辆直接开车撞向稽查人员,导致其因公殉职。

  徐主任告诉记者,现在他们的执法环境越来越差,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遭到谩骂、殴打,几乎是常有的事。目前,交通行政执法面临尴尬境地,稽征环境恶劣,车主构成复杂,全省在执法一线的稽查人员仅有1000多人,却要面对200多万车辆。相当数量的车主交费意识差,而近段时间又有学者提出“征收养路费违法”,社会上关于“费改税”的声音很大,车主更不愿意交纳养路费,甚至直接与稽查人员对抗。这次两名稽查员死伤,只是这种抵触发挥到了极端。

  省稽征局新闻发言人赵盛玉说,由于我省的交通稽征工作难度越来越大,“现在全省已经有好几万辆车因各种原因拖欠养路费,追欠难度十分巨大,为了尽量挽回国家损失,近期我们加大了上路设点追查欠费车辆的力度。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们非常痛心。”

  〉〉稽征应对

  将更多采用寄单子追欠

  昨日,记者采访时,受伤群众家属和事发地的群众对事件的经过又有了另一种最普遍的描述:稽查车辆追撵运玻璃的货车,货车钢架打伤两个婆婆,稽查车看到“追出事了”,就准备离开现场,车在公路上掉头时,货车司机怕自己要承担伤者的全部责任,就冲上去拦住稽查车不准走,车玻璃被打坏,几名稽查员就跳下车暴打该司机,随后司机才一怒之下连捅两名稽查员。当省稽征局和成都市稽征处的人听到这样的说法时,显得很寒心:“执法中遭车主谩骂,我们的稽查人员可以不计较,但群众普遍对我们的稽查工作不理解、不支持,这让我们特别难受!这也是对死去的稽查员极大的伤害!”这起悲剧中,稽查方是否进行“追击执法”,一直是众媒体追问的话题。青白江区交通稽征所张所长说,他的稽查员从头到尾都是在“跟踪”、“尾随”,是想等到欠费车自己停下来,他们没有进行追撵,但目击群众称是追撵才导致一死三伤。昨日,记者为此向成都市稽征处一位处长询问,该处长没有正面回答此次事件中稽查车是否“追击执法”,但他强调说,交通稽征一般分自动交费和上门催交、上路执法,省上一个文件规定了交通稽征有上门或上路稽查执法权利的精神,上路执法,对欠费车拦截还是追?怎么追?追的速度保持多少算追撵或者算尾随,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实的执法情况也很难作出界定。

  据了解,为应对稽征工作中不时出现的暴力抗法事件,省稽征局将研究在今后交通规费追欠中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今后将更多采用上门或寄单子的方式追欠。”

  〉〉沉重反思

  如何才能做到安全执法

  交通行政执法乃至其他更多的执法部门,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本报对“12·12”事件报道后,很多法律界和执法部门的人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有人指出,在交警执法上,公安部门对交警执法工作的规范无疑值得借鉴。去年,公安部出台《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对交警在道路执法时的自身安全也明确提出了要求,不是特殊任务,绝不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处罚交通违法行为;除非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交警不得驾车追缉。“这样的规范既保护他人,又很好地保护了自己,减少了执法者的危险,执法部门应该找到保护自我和保护他人的平衡点,这样才能杜绝类似悲剧的发生。”

  另外,谁又应该为陈素芳太婆的无辜受伤负责呢?四川省合胜律师事务所的史正春称,就这起事件来说,首先应该搞清楚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无执法不当的行为,若没有,那么受伤者应该直接找到微货的车主或者驾驶员,要求赔偿。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执法不当的行为,那么无辜伤者可以直接找到相关部门解决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严格来说,太婆受伤和执法人员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决定谁对谁错的关键因素在于事件本身是否属于意外交通事故,如果伤者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执法人员执法不当引发,那么,执法人员及其相关单位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李逢春实习记者蹇易张镜雷远东昨晚8时30分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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