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被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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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7:46 潇湘晨报 | |||||||||
本报长沙讯昨日,长沙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媒体见面会,公开曝光10家拒缴排污费单位。 长沙市环保局局长黎建表示,环境是一种资源,是一笔财富,使用资源就必须“付费”。对排污者依法征收排污费,可以限制人们对环境资源的掠夺式使用。黎建警告说,对逾期拒不缴纳排污费者,除依法按其应缴金额加收每日2‰的滞纳金外,还将处以应缴金额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对逾期拒不进行排污申报者,视情节罚款1至5万
拒缴、拒报排污费典型单位名单 1、湖南鑫都大酒店有限公司:拒缴2005年10月至2006年3月排污费67578元(此案已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到位排污费和滞纳金合计90000元); 2、长沙新兴发展有限公司:拒缴2006年1月至3月排污费65142元; 3、长沙毛巾集团公司(纺织印染厂):拒缴2006年7月至9月排污费54880元; 4、长沙毛巾集团公司(长沙新城热电厂):拒缴2006年4月至6月排污费55152元; 5、长沙毛巾集团公司(毛巾基地):拒缴2006年7月至9月排污费35283元; 6、湘江宾馆:拒缴2006年7月至9月排污费33129元; 7、湖南海联贵宾楼大酒店:拒缴2006年7月至9月排污费14313元; 8、湖南万代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拒缴2006年1月至3月排污费13914元; 9、长沙帝都大酒店:拒缴2006年4月至9月排污费6048元; 10、长沙市芙蓉区柒捌酒食美食城:拒绝进行2006年排污申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