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离婚案件件藏“杀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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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8:06 南京晨报 | |||||||||
接到妻子提出离婚的传票,丈夫情绪激动得开煤气要自杀;不愿离婚的妻子第二次走进法院时,在法警的安检下,被查出藏在包里的农药和水果刀;离婚案开庭时,妻子突然离庭,跑到小桥边准备自杀……近日,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和孝陵卫法庭的法官在审理3起不同离婚案中,均碰到当事人要死要活的“惊险”一幕。所幸的是,这些惊险都被经验丰富的法官一一智慧化解。 “离婚判决书就是我的死亡通知书”外地来宁打工者吴剑1988年在妻子兄弟开的饭店打工时,与妻子徐某相识恋爱。吴剑身为外乡人,家境十分贫困。两人的婚姻
承办法官考虑吴剑的情绪过于激动,庭审中多次对双方调解。承办法官在调解做工作时,吴剑因悔过而多次落泪,但这一切均无法挽回妻子徐某的去意。为了更好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庭审后,承办法官多次利用巡回审判点的办公之便,与夫妻双方进行促膝沟通,同时委托社区民调员及派出所驻小区民警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几方多次的努力工作,丈夫吴剑终于放弃了自杀的念头,尊重妻子徐某的离婚选择,最终双方友好、平静地达成离婚协议。 法警查出暗藏的农药和水果刀赵玉与妻子李霞原本各自有家庭,1990年两人相识后,相见恨晚,坠入爱河。1991年,两人开始同居。同居后,赵玉与李霞分别与原配偶离婚,于2004年登记结婚。虽然双方共同生活十多年,育有一子,但生活并不和谐美满。结婚至今,赵玉已三次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李霞离婚。 今年9月,赵玉再次走上法庭,诉请离婚。经法庭调查,法官发现赵玉在起诉前曾给信访局写信,声称:“如果法院再不判决离婚将自杀。”而妻子李霞也给丈夫赵玉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写信,扬言:“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就要与丈夫同归于尽。”承办法官在审理中意识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必须谨慎处理,和谐办案。开庭前,法警认真进行安检,没收了李霞藏在包里的农药和水果刀,并对其进行了口头训诫,确保了当事人人身安全不受损害。庭审过程中,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耐心劝解,情与理的交融,情与法的结合,成功打消了李霞自杀的念头,最终,李霞与丈夫赵玉自愿离婚,达成了离婚协议。庭审中情绪失控突然离庭而去丈夫张勇起诉妻子春梅离婚纠纷一案,近日在玄武法院孝陵卫法庭开庭审理。由于庭审开始前十分钟,始终不同意离婚的春梅与丈夫张勇谈崩了。庭审时,案件的承办法官发现妻子春梅的情绪一直比较激动,对春梅的行动格外注意。果然,庭审中,情绪失控的春梅突然离庭。细心的法官立刻意识到春梅的情绪和言行,可能会导致她自寻短见,便立即打电话与离开法庭的春梅取得联系,用交谈稳定其激动的情绪。与此同时,审理法官又带领书记员和法警迅速离庭寻找,终于在一小桥桥头找到了准备自杀的春梅。 法官见状当即上前给春梅做工作,耐心听取她的陈述,从春梅的叙述中,法官终于找出夫妻双方离婚纠纷的症结所在。审理法官运用法律知识和真情,反复劝说开导春梅,终于使春梅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并在法官的居中调解下,与随后赶到的丈夫张勇达成了一致,原告撤回了诉讼请求。一场一触即发的恶性事件得以顺利平息。(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玄法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