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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启动社会治安集中整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8:17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八所12月13日电 (记者梁振君 特约记者卞王玉珏)昨天上午,东方市在民族中学操场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公捕公判39人。该市为期3个月的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也正式开始。

  近段时间,东方市盗窃通信电缆、铁路器材等犯罪案件居高不下,八所镇和其他个别乡镇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占财物犯罪猖獗,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收取“保护费”
等方式聚敛财物,街头斗殴和械斗流血事件严重威胁着社会稳定。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东方市成立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委书记王河山任组长。本次整治行动以侦破命案、追捕逃犯和打击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犯罪、盗窃破坏通信电缆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为重点,加大对街头打架斗殴和各类群体性事件整治力度。

  在公捕公判大会上,8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刑,31人被公开逮捕和刑事拘留。

  2006年3月16日,东方市板桥镇板桥村村民吴进助、王有南、苏法东、王泽进、王林松煽动并指挥村民,砍毁李某与他人合伙种植的香蕉和芒果。村民还以刀砍、棍打、火烧、手掰等方式,破坏韩某等人种植的香蕉、芒果,共造成经济损失30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吴进助、王有南、王泽进、苏法东、王林松、苏水杰(在逃)等人行为已触犯有关刑法规定,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经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东方市宣布对吴进助、王有南、王泽进、苏法东、王林松执行逮捕。

  东方市大田镇短草村村民符运强、吉永泽、符亚正伙同他人用山刀、胶钳,砍割东方市电信分公司正在使用的电缆线,盗走电缆线,造成687户用户通讯中断92小时。其中符运强、吉永泽参与作案6宗,盗窃电缆线价值1万多元。符亚正参与作案2宗,盗窃电缆线价值5520元。法院认为上述三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符运强、吉永泽分别被东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符亚正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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