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卖司法局“门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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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8:2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郑州讯河南省方城县司法局的三间临街“门脸”,两个月前突然被法院作为执行财产,标注在了拍卖公告上。法院敢卖司法局的“门脸”?这条消息如今在方城闹得沸沸扬扬。 方城县司法局局长李桂珊与买主交涉的过程,被媒体添油加醋地做了一番报道。有的买主表示,要买下来开个歌厅,有司法局的牌子在,不会有人来捣乱。还有的买主直接闯
原来,方城县司法局因下属单位欠债被判败诉,“门脸”成了执行财产。如今,纠纷越闹越大,李桂珊因认为司法局固定资产不能执行,拒不配合法院,上了拘留名单。(张伟)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