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申请廉租房11户被退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8:47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王月】市住保办、拆迁办日前分别对红桥、南开、河北、河东四个区的418户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困难补助情况进行了核查验收,发现37份廉租住房申请存在问题,其中不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条件的有11户,已退件。

  此次检查突出反映出三个问题:一是个别拆迁单位混淆了符合拆分条件的面积计算与分割家庭财产、遗产的概念,办理拆分手续不规范,未按规定同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
置协议,一份“契证”或“租赁合同”拆成了若干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二是个别拆迁单位在核对被拆迁人困难补助时,未将全部困难补助如实反映,曲解了困难补助的含义;三是由于历史原因,有部分住户没有契证,只有个别户有建设或规划部门核发的建房证件,其他没有任何手续的住户在资格认定上有困难。

  据悉,拆迁房屋的承租人或产权人就是申请人本人的,可直接申请配租廉租房。对于拆迁房屋承租人或产权人是申请人的父母或子女,但申请人与他们长期共同居住的(拆迁时户籍地址在拆迁地的),由拆迁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长期共同居住及其关系的证明后,也可申请配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