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哲男涉弊案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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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8:59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台北讯据台媒报道,陈水扁干将、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涉及司法黄牛案,13日下午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出炉,一审宣判陈哲男12年有期徒刑,剥夺公权4年,不法所得600多万元新台币,必须全数归还给梁柏熏。 检方认为司法黄牛案,陈哲男罪证确凿,求处8年有期徒刑。法院则认为罪刑太轻而加重宣判,求处12年有期徒刑,剥夺公权4年,至于“总统府”炒股案,法院认定罪证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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