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圈定66家重点监控开发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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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8:59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张伟)昨日,合肥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顿办公室通报了66家逾期未返回自查表的开发企业名单。目前,这些企业的不良记录已被登记在册,今后将成主管部门的重点监控对象。 合肥市当前有项目的355家开发企业都应领取“自查表”,对自家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在这一过程中,多数企业均认真对待,目前已进入了抽检查阶段。不过,截至12月13日,
从掌握的情况看,不少开发商未按照相关规定,在房屋销售前将明码标价书和价目表送到物价部门接受审核备案,并在销售时将其向业主公示。甚至少数开发企业根本就没有办理明码标价书备案,或在明码标价书外收取例如防盗门费、卫生费、燃气开户费等额外费用。此外,合同中的“印章条款”问题也集中出现。在房屋面积约定上,开发商不是按照惯常的“3%%误差以内房款多退少补,若超出3%%开发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的做法,而是代之以“房屋面积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在违约责任上,有些开发商对自己逾期交房的罚款定在每天万分之一,但若是业主没能按期收房,则要按照每天1%甚至5%的高价罚款。 为此,专项整治办要求,被公布名单的66家企业于12月18日前上报自查表及逾期未报自查材料的检查,并接受下一步重点检查、处理。主管部门同时呼吁市民,举报不良开发商时,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将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附上,便于有关部门受理时节约时间,也便于查实时提高效率。据透露,本次专项行动中任意一起群众投诉,均将有档案可查,并被要求件件处理结果都要向举报的市民反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