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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圈定66家重点监控开发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8:59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张伟)昨日,合肥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顿办公室通报了66家逾期未返回自查表的开发企业名单。目前,这些企业的不良记录已被登记在册,今后将成主管部门的重点监控对象。

  合肥市当前有项目的355家开发企业都应领取“自查表”,对自家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在这一过程中,多数企业均认真对待,目前已进入了抽检查阶段。不过,截至12月13日,
合肥市仍有66家2005年以来已领取商品房网上销售编码的开发企业没有向专项整治办公室返回自查表,报告自查情况。而这66家企业,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多数均遭市民的投诉。

  从掌握的情况看,不少开发商未按照相关规定,在房屋销售前将明码标价书和价目表送到物价部门接受审核备案,并在销售时将其向业主公示。甚至少数开发企业根本就没有办理明码标价书备案,或在明码标价书外收取例如防盗门费、卫生费、燃气开户费等额外费用。此外,合同中的“印章条款”问题也集中出现。在房屋面积约定上,开发商不是按照惯常的“3%%误差以内房款多退少补,若超出3%%开发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的做法,而是代之以“房屋面积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在违约责任上,有些开发商对自己逾期交房的罚款定在每天万分之一,但若是业主没能按期收房,则要按照每天1%甚至5%的高价罚款。

  为此,专项整治办要求,被公布名单的66家企业于12月18日前上报自查表及逾期未报自查材料的检查,并接受下一步重点检查、处理。主管部门同时呼吁市民,举报不良开发商时,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将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附上,便于有关部门受理时节约时间,也便于查实时提高效率。据透露,本次专项行动中任意一起群众投诉,均将有档案可查,并被要求件件处理结果都要向举报的市民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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