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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优惠证》即将进行年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9:06 无锡日报

  本报讯昨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无锡市2006年度《再就业优惠证》持证人员须在12月20日至明年2月14日期间,到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参加年检。年检不过关的《再就业优惠证》不能作为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的凭证。

  据了解,市本级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共有11万多人。凡2006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都需持证参加年检。这次年检未“过关”的《再就业优惠证》,
不能作为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的凭证,同时也不能办理从事个体经营享受优惠政策确认书手续。持外地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应在发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回发证地参加年检。去年底因故未参加年检的1.6万人中,现在仍符合持证条件的可以参加这次年检。享受待遇已满3年的《再就业优惠证》,仍然要参加年检,否则无法享受其他相关待遇。(桃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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