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意见》再读 建设服务型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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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9:08 黑龙江日报 | |||||||||
加强社会管理,整合各方面社会管理资源,不断探索社会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方式、新手段,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这是省委《意见》中对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的明确要求。具体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政府工作的重点放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上。
第二,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和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现实问题。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向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倾斜,向公共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 第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及时发布公共信息。创新政府的社会管理理念,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新模式。 第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包括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把公共财政的支出重点转移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生态环保和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需求领域,加大对就业再就业、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公益性基础建设和公共安全的支持力度,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公共服务差距,使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社会公共资源和发展成果;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转移支付规范化、法制化,支持财政实力较弱的地区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帮助县乡解决财政困难;不断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建立统一的公共财政预算,探索公共财政的绩效评价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