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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规范重大决策行为科学民主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9:08 黑龙江日报

  记者 焦明忠

  本报讯今年,省政府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则》,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省政府重大决策立项安排意见》,制定了《省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使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决策机制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又向前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规则》明确了省政府重大决策的事项范围和职能权限,集中规范了省政府的决策程序,体现了决策的民主化、公开性和透明度,并将省政府决策及执行各环节的行为主体均纳入责任追究范围,强化了决策的执行和监督。

  为做好重大决策立项工作,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今年以来,我省紧紧围绕三个方面:一是紧紧围绕重点问题,做好决策立项工作。就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而言,重点是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兴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从黑龙江省的实际出发,研究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思路和措施;二是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国企改革攻坚、新农村建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难点问题,做好决策立项工作;三是紧紧围绕就业、社会保障、看病上学“两难两贵”、安全生产等热点问题,做好决策立项工作。

  目前,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提高装备制造业成套化、高技术化、国产化水平;努力扩大农村消费需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等20余项今明两年的重大决策立项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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