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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刺《新华字典》案”发生质变,上海读者转战浙江再告获法院支持 挑错有理补偿1980元勘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9:20 上海青年报

  颇受关注的“挑刺《新华字典》案”前天发生了质的变化。在上海两个法院均裁定此案是学术争议,不予受理后。挑刺人上海读者马捷转战浙江,将商务印书馆和金华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告上婺城区法院。金华婺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商务印书馆应支付给马捷勘误补偿费人民币1980元。

  (本报记者 陈轶珺 郦亮)

  在沪起诉法院认为属学术争议

  马捷归纳了第十版《新华字典》中的差错和不规范处,在没得到对方认可后,将上海书城和商务印书馆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出版发行和销售第十版《新华字典》,并返还购书款33元和赔偿2万元。

  今年5月12日,黄浦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认为,由于原告马捷提出的是《新华字典》在知识性、逻辑性、语言性、体例性、标点符号方面存在差错,这些内容所涉及的是学术上的问题,属于学术争议,非民事权利争议,不在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因此驳回了他的起诉。

  马捷不服裁决再上诉,近日,市二中院又以“对辞书类图书内容的争议,如果不属于图书的编校问题,而属于学术争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为由维持原裁定。

  转战浙江获1980元勘误补偿费

  马捷不服输,他经过网络搜索发现,浙江金华婺城法院曾经开了国内叫板图书质量的先河,已有35起诉讼图书质量的官司在那里结案。于是他跑到金华,在一家书店买了本《新华字典》,以属地起诉为依据,再次“上路”。

  经过开庭审理,婺城法院认为,《新华字典》作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汉语工具书,应当精益求精、不断改进。如果有公民愿在书店里购书后为出版社纠错,然后依法索赔,既可以强化出版社的责任心、提高再版质量,又可以净化图书市场、惠及民众,这也不失为出版界及广大读者的一件幸事。基于对《新华字典》的热爱,马捷认真勘误的做法首先值得肯定,勘误行为占用了一定的时间,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勘误结果有利于出版社。作为实际受益人,商务印书馆理应向原告支付合理的勘误补偿费,以补偿原告损失。

  1980元的勘误费是怎么算出来的?法官解释是按照每千字3元的标准。原本浙江出版界勘误费的标准是2元以内,法院觉得勘误《新华字典》的难度是有点高的,那就“酌情”加了1元。

  ■双方说法

  马捷:只是希望出版社认错

  打了一年多官司,终于胜利了,马捷很高兴地表示:“非常感谢金华的法官能够受理并支持我的部分诉讼请求。”但他也不无遗憾地说:“对被告出具的新闻出版署图书管理司的合格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有所怀疑,因为法律规定图书出版署进行检查,而并不是指派出机构。另外,法院既然已经肯定了我的异议,就说明它是有差错的书,属于不合格产品,然而并没有退一赔一,显然有悖于《消法》。我只是希望出版社能承认其差错,就这么难吗?”

  商务印书馆:完全不能接受

  输了官司,商务印书馆有关人员表示对于这个结果完全不能接受,至于是否会上诉,他们目前还在研究,将于近日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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