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和平:将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立法进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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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9:29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泉州12月13日专电(记者许雪毅)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13日表示,将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为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力度,在制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拟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有关管理办法。 周和平说,去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3个重要文件。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
周和平认为:“这些文件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被提高到与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 周和平希望各省区根据国务院文件的有关精神,积极推动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的制定工作,研究制定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的相关政策。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暨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培训班13日在福建泉州开班。培训班为期7天,由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福建省泉州市文化局承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