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三级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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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9:35 云南日报 | |||||||||
从2003年开展全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工作以来,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全省已基本建立省、市(州)、县三级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据统计,在3年的普查工作中,全省各级财政投入普查资金800多万元,收集整理各类档案资料25000多件,完成了省、市(州)、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予以颁布。“泼水节”、“阿诗玛”等3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3年来,我省完成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工程20余项,编制了江川李家山古墓群、晋宁石寨山古墓群等的保护规划上报审批。配合基本建设工程,完成了7条高速和高等级公路建设沿线、8个电站淹没区和玉溪—蒙自铁路沿线的考古调查、勘探,完成考古发掘工作7项,发掘面积达17000平方米。对百色水利枢纽工程云南库区富宁县剥隘镇的文物建筑进行大规模迁移。 近年来我省博物馆工作取得较大成绩,“云南文物精品展”在广州南越王博物馆展出半年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玉溪、大理、楚雄、丽江等州市博物馆顺利完成了陈列展览的提升改造工程。 2006年,我省颁布实施了《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云南省建筑工程文物保护规定》,并制定下发了《云南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云南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启动了馆藏文物信息化管理工作。目前,全省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76个。 记者李成生(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