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车”“人情车” 不交通行费将严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9: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据新华社电交通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顿“特权车”和“人情车”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活动,从明年2月起,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的可减免通行费的五类车辆外,其他车辆必须依法交纳通行费。 交通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可减免车辆通行费的五类车辆是: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
他要求,各地对依法可减免通行费的车辆范围列出明细表,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在各收费站予以公示。凡是在明细表范围之外的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必须按规定交纳通行费。对以收费减免作为交易谋取利益的违纪行为,将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