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力推工资协商 协商后的工资将纳入税前列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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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0:06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12月13日,记者从南京市总工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市总工会、发改委、劳动局、国税局和地税局五部门,日前联合颁布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操作细则”,其中,凡是经劳资双方协商确定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可在税前列支的规定,将打消一些企业老板“为职工涨工资会增加成本”的顾虑,调动劳资双方开展工资协商的积极性。
据统计,截至第三季度末,作为“十一五”富民工程规划的一项内容,南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已达14680家,全市成立工会的企业已有六成建立了协商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