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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难得见到“一把手”有关方面拟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0:37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汪自力石倩报道“民告官不见官,法官也难见官。”行政诉讼法实施16年来,无锡地区行政诉讼每年都在上升,今年仅市中院审理的行政诉讼就超过百件。但作为被告一方的行政机关,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的还是“凤毛麟角”。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已成为法制无锡建设的一个重要议题。昨天下午,无锡市中级法院、市政府法制办约请部分区、委、办、局领导,对此进行研讨。市人大、政协、政法委有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市中院行政庭庭长赵卫民在会上宣读了该院的一份调研报告,虽然行政诉讼法并未规定行政机构作为被告时,行政首长一定要到庭应诉,但无锡地区迄今只有五六起“民告官”案件开庭时“一把手”到庭。通常开庭连分管领导都不露面,多少折射出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的态度和重视程度。一些行政首长习惯于围着会议桌转,喜欢用行政手段来调控行政执法,一旦发生诉讼,往往认为坐上“被告席”“丢面子”。有人甚至在法庭上还放不下“官架子”,居高临下、咄咄逼人。

  12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钱宗建,在一起工伤认定确认上诉案中代表该局到庭应诉,成为无锡市级行政机关首长出庭的“第一人”。庭审中,他不光是“陪坐”,还亲自参与陈述和辩论,给旁听者留下了深刻印象。钱宗建昨天做了书面发言,表示自己为了准备出庭虽然费了不少精力,但也是一个熟悉法律的好机会,接受了一次对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的考验。行政首长上庭“有理摆理,有错认错,直接听取民意”,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变老百姓告官难、见官难的心理印象。

  据悉,江苏省已出台相关规定,要求自明年起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列为法制建设的一项考核指标。根据中院的建议,拟对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第一首长的出庭率做出规定,除第一首长出庭外的其他案件原则规定由分管该事务的主要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禁止委托聘用律师代理出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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