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宝鱼“平反” 理由充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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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2:28 法制晚报 | |||||||||
为多宝鱼“平反” 理由充分吗 在日前召开的专家说明会上,多宝鱼的引进者、被称为“多宝鱼之父”的雷霁霖院士指出:“多宝鱼的药残检测项目均为抗菌类药物,有禁用药物,也有允许使用药物。即便是禁用药,目前在临床上仍为人用处方药,如硝基呋喃类药物,就是人们常用的痢特灵的主要成分。”据《农民日报》报道,雷教授的同事甚至说,人每天吃300—400公斤多宝鱼,才
在医学防疫专家没有发出权威声音的情况下,具有浓重“多宝鱼情结”的雷教授们,却在多宝鱼事件发生近一个月之后,发出了可以“放心食用”的结论,这很难不让人将信将疑。 首先,从多宝鱼身上查出的违禁药,虽然在临床上仍为人用处方药,但前提是:药物是用来治病的,在有病时对症服药,当然无可非议;而在人体健康之下,因为食用多宝鱼而“没病吃药”,难道就能保证对人体一定无害吗?早在上海查出多宝鱼携带违禁药物之初,执法部门就明确表示,氯霉素、环丙沙星等禁用鱼药,虽然尚不至于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危害,但对肌体的潜在危害不容忽视。 而且,长期食用含抗菌类药物残留的动物食品,也将导致致病菌对抗生素的耐药性而影响临床疗效。换言之,没患痢疾时,如果体内摄入过多的痢特灵,等到真正患了痢疾时,再服用痢特灵就会失效。这毫无来由的“抗药性”,难道不是一种危害? 再者,连雷教授自己也承认,多宝鱼携带违禁药物,饲养过程、运输过程、售卖过程三个环节都可能会有问题。那么,在三个环节的问题并没有实质改观的情况下,又凭什么大包大揽地让人“放心食用”呢? 一个年轻的产业遭遇市场危机,当然需要拯救。但问题在于,在事关消费者健康这个“第一原则”面前,到底应该奉行“疑患从有”,还是应该遵从“疑患从无”?我想,这绝不是一个纯粹的学术问题。方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