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亲信陈哲男因弊案被判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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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2:5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张勇)原陈水扁副幕僚长陈哲男13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以“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哲男2002年以帮助商人梁柏薰“摆平”官司为由,向梁柏薰诈
据了解,除此案外,陈哲男还卷入至少4起弊案,包括在高雄捷运丑闻中被控涉嫌接受劳工中介贿赂案件等。 同时审判的陈哲男涉嫌内线交易案,法庭却认为证据不足而一审判决无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