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陈哲男炒股被判无罪 摆明为陈水扁妻脱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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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4:44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2月14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陈哲男因涉嫌扮演“司法黄牛”,一审遭判刑12年,但是涉及“赤崁”股票内线交易案部分,却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对此,国民党籍民意代表邱毅质疑,这明显是为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炒股脱罪,他呼吁台检调单位重启调查。 据报道,台揭弊“立委”邱毅今天质疑,陈水扁前幕僚陈哲男炒股案被判无罪,明
邱毅指出,陈哲男涉及炒股与介入“金控”合并案,至少就有三个案子与吴淑珍有关,包括建华金与“国泰金”合并的“假消息真炒股”,让吴淑珍短短几天获利百万新台币,以及“第一银行第一金控”发行GDR爆发元大证券涉及“假外资”事件,也是因为元大马家与吴淑珍关系密切,才没有被追诉。此外,邱毅还点名“国票金”经营权之争,陈水扁妻子也涉嫌介入。 另外,对于陈哲男因“司法黄牛案”被判刑12年,邱毅表示,陈哲男的“司法黄牛案”不只一件。他说,陈哲男曾经向台“高检署”检察长谢文定关说前高雄地检署检察官陈正达涉嫌走私黑枪、并栽赃给别人的案子,因为陈哲男背后的靠山是吴淑珍,所以他怀疑,陈正达给陈哲男的新台币500万红包,可能最后进了吴淑珍口袋。(周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