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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全面验票提出无效诉讼 国民党能在高雄翻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4:48 中国台湾网

  国民党籍高雄市长候选人黄俊英12月9日正式向高雄市地方法院申请保全证据,10日清晨法院裁定查封高雄市全部839个投票所的相关票据。10日上午所有资料送至高雄市选举委员会,839个投票所的选票已被封存,并由警方保护。黄俊英决定于12月15日向高雄市地方法院提出“当选无效”诉讼。届时法院是否展开全面验票,以及验票结果是否能让黄俊英翻盘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根据台湾“选罢法”规定,查封选票是一种证据保存的行为,提出者必须向票箱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而据台湾东森新闻11日报道,这次大规模查封选票,关键在于有两名女子向法官明确表示,第160号投票所开出的票数和登记票数相差273票。另有民众检举各区的开票结果与选委会公布的票数不符,或有许多投给黄俊英的选票,仅因略有印泥污染而被认定为废票,致使总共6622张废票中黄的票居多。黄俊英的律师团指出,虽然目前只能证明一个投票所计票有问题,但黄俊英只以0.14个百分点的微弱差距落选,每个投票所只要有一二张选票有问题,便可能改变选举结果,因此有必要查封全部选票、全面验票。然而高雄市选委会表示,第160号投票所的票数“并没有差错”。

  黄俊英也有信心验票后翻盘,强调“我没有败选,且当选机会很大”。10日,

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临时取消上午在台北的谢票行程,参加党中央召开的检讨会议,下午紧急赴高雄参加市党部的检讨会议,会议集中讨论了黄俊英的选举诉讼案。马英九表示,尊重黄俊英的决定,应尽快找出人证、物证,通过诉讼查清真相,将全力支持黄俊英诉讼,提供必要协助。另外,国民党将11日上午的“中央工作会议”改为“辅选检讨会议”,检讨辅选过程。国民党“立院党团”也声援黄俊英,“党团书记长”蔡锦隆认为,这根本是吴敦义(1998年高雄市长选举国民党候选人)绯闻录音带与“3·19枪击案”的翻版,党团强烈要求查清贿选疑云。

  根据台湾“选罢法”规定,“当选者若有当选票数不实,候选人、有投票权人或选务人员,以强暴、胁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竞选、自由行使投票权或执行职务者,足认有影响选举结果之虞时,候选人得以当选人为被告,自公告当选日起15日内,向管辖法院提起当选无效之诉”。本案管辖法院高雄地院,要在受理后半年内宣判,全案仅能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二审同样也是须6个月内结案,二审宣判后即不得再上诉,本案最慢需1年才能判决。另外,验票费用也由败诉的一方负担。高雄市选委会表示,若需全面验票,至少需要两三天时间。从以往的案例来看,通过验票实现选举翻盘的可能性比较小。2004年3月21日,在“总统”选举中落败的连宋阵营提出“选举无效”和“当选无效”两项诉讼,“台湾高等法院”当天清晨7时许裁定,立即查封有关选举的全部选票(含空白选票、有效票、无效票)、选举人名册、工作人员名册,随后蓝绿共出动4000多名律师,在20个地方法院严密监控这一“世纪验票”过程。然而最后连宋通过验票所得的13409张“潜在无效票”,并未超过得票差数,未能翻盘。

  台湾《联合报》11日评论认为,黄阵营主张选委会统计的6622张废票绝大多数是黄俊英的票,如果要利用废票翻盘,必须平均每6张废票中要能验出至少一张被认定为是黄俊英的有效票,难度不低。另外验票结果往往是各候选人互有增减,也不能保证陈菊的票数一定不会增加。▲本报特约记者王利俊

  来源:《环球时报》 (2006-12-12 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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