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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立凡:国土督察权上收有助厘清市场真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6:10 观察与思考

  -北京 徐立凡

  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在于中央和地方在“分灶吃饭”上,应取得更多的共识。

  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一个高规格的四人筹备小组已于日前悄然成立。这是今年7月国务院正式决定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以来,首个进入筹备阶段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派出机构—
包括上海局在内,全国将设置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大区局的人权财权尽归中央,监察级别也将升级,目的是保证对地方政府监管的独立性。(12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毫无疑问,国土督察权上收是为了对地方政府买卖土地冲动进行有力制约。实际上,在此明确的目的诉求之外,还透露出了其他信息。比如,地方政府对于土地市场乱象的行政责任通过这次国土资源事权调整而被有所认定。比起此前舆论针对

房地产商的千夫所指,这一认定显然更加接近真相。比如,显示了中央政府对于治理土地市场乱象的坚决信念—即使这一信念与地方政府的政绩追求有不相一致之处。这既是维护国土政策严肃性的需要,也是中央政府关注民生的再次体现。

  国土督察权上收可以视为行政层面的一次“亡羊补牢”。过去在地方政府强大的政绩驱动力下,多方面为地方政府控制的国土资源监察部门无论从级别还是手段上,都很难形成有效监督,甚至在很多时候沦为地方政府非理性行政意志的“先锋官”。这一监管缺口,至少要为土地市场中的种种乱象担负一定的技术责任。上收国土督察权正是针对土地市场乱象的一种积极举措。

  当然,展开来说,上收国土督察权首先针对的是过去国土资源监察部门力度不足这一问题,因此这一举措无疑带有技术修补的味道。因此,靠部门调整虽然为地方政府“炒地”设置了新的路障,但能否消除地方政府的“炒地”冲动,迫使地方政府转而寻求科学、健康的发展路径,仍是大有疑问的。

  在此情形下,有几点要注意:其一,上收后的国土督察权如何合理使用需尽早明确完善,毕竟,“用好权”比“谁用权”更重要。否则,国土督察权力与地方政府“合谋”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其二,即使“炒地”这一地方政府青睐的“短平快”项目就此落空,不代表别的“短平快”不会被找到。从科学发展的理念出发,如何让地方政府的思路转到“科学”上来仍是大课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在于中央和地方在“分灶吃饭”上,应取得更多的共识。换句话说,国家财政与地方财政必须找到一个双方接受的、既利于国家经济发展也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平衡点,在这个问题上仍需作更多的探讨。这个问题解决不到位,那么,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伴随着中央对诸多经济问题的矫正力度加大,上收事权和财权就成为了一种不得以而为之的无奈选择,由此导致中央政府的行政成本被迫大幅增加而不堪其累,地方政府却成本不降而缺少作为热情。要避免这种情况出现,除了上收国土督察权这种需要的行政手段外,还是要重申那句话:通过政府机制改革,让制度建设适时跟进,确实已是当务之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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