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1份检察建议启动2亿国资流失案挽回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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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6:31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12月14日电(记者朱立毅)浙江温州市工商局日前依法撤销了当地一家公司的工商登记。这标志着一起金额高达2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案在检察机关检察建议的推动下,进入了收回程序的实质性阶段。 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介绍,从1999年至2003年间,当地人杨某利用担任两家国有企业——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不久,杨某又非法转让城建公司的国有股份,以市政基础公司名义持有城建公司90%的股权,并将城建公司变更为温州市凯盛置业有限公司,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此案被发现后,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去年10月立案查办了这一贪污案。但由于杨某潜逃在外,检察机关一直无法对本案侦查终结。 据初步调查,这一案件涉及国有资产流失金额高达2亿元,但由于各种原因,温州市政基础公司和城建公司两家的无效工商登记并未及时撤销,国资部门无法接管,而杨某又尚未归案,凯盛置业有限公司经营处于停止状态,极有可能出现国有资产转移、损毁的情况。 针对这一状况,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经过调查,查明了现代城建公司变更登记中存在国有股权转让未经评估、国有产权转让未经批准等一系列违规操作的事实。今年8月22日,检察院根据有关规定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市工商局成立专案组,对上述国有资产非法转让的有关事实予以核查,撤销原登记,以确保国有资产不致流失。 根据检察建议,温州市工商局及时采取了相关措施,撤销了市政基础公司登记的决定,从而为下一步依法撤销温州市凯盛置业有限公司的相关变更登记奠定了基础。此外,温州市国资委也已成立了市政基础公司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收回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