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定公共建筑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6:54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12月14日专电(记者王攀)广东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要求公共建筑必须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了特定用途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 广东省是个自然资源相对匮乏的省份,目前正在致力于将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节能高效的增长方式。
根据意见,除了集中力量强化工业节能、推进建筑节能、加强交通节能外,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也成为重要工作内容。除了夏季限定室内空调温度外,意见还要求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