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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刺《新华字典》案续 转战浙江获支持勘误补偿198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18:31 深圳晚报

      据青年报报道颇受关注的“挑刺《新华字典》案”,在上海两个法院均裁定此案是学术争议,不予受理后,挑刺人上海读者马捷转战浙江,将商务印书馆和金华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告上浙江金华婺城区法院。金华婺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商务印书馆应支付给马捷勘误补偿费人民币1980元。

      婺城法院认为,基于对《新华字典》的热爱,马捷认真
勘误的做法首先值得肯定,勘误行为占用了一定的时间,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勘误结果有利于出版社。作为实际受益人,商务印书馆理应向原告支付合理的勘误补偿费,以补偿原告损失。1980元的勘误费是按照每千字3元的标准。(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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