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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者质疑北京铁路警方扣票款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23:00 华夏时报

  《倒票大学生获释后身负票款巨债》追踪

  作者:记者 熊维建 日期:2006.03.03 来源:华夏时报 版次:A12、13版名:北京.深度

  3月1日,《华夏时报》深度报道以《倒票大学生获释后身负票款巨债》为题,报道了
安徽农村来京求学的贫困大学生武玉杰有偿代同学买火车票被北京铁路警方刑事拘留、并被没收了18000余元票款的事件,至此原本十分贫寒的武玉杰同学身背巨债,报道引起了多方关注。

  昨日,本报又以《古稀读者哭求把买票钱还给孩子》为题,做了国内各地读者纷纷为武玉杰捐款帮助其完成学业的后续报道。昨天,各方支援源源不断,读者热情有增无减,在本报深度热线电话热得发烫的情况下,给武玉杰的捐款数额不断增加。

  -事件动态

  律师送捐款到报社

  前天,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吴云女士表达了希望为武玉杰捐款的意愿,昨天下午下班后,她特意赶到本报,将一张存有5500元现金的

银行卡送到了本报,希望本报转交给武玉杰同学,她说:“这些钱能为武玉杰同学解决当前的燃眉之急,让他先还清学校欠款,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宿舍床位,好能安心学习。”同时她还表示,如果武玉杰需要的话,她以后愿意每月给武玉杰汇100元生活补贴,直到他大学毕业。

  报道感动上海读者

  昨日上午,上海解放报业集团《新闻晚报》的谢记者给本报打来电话,他们全文转载了本报的报道,报道中武玉杰的故事感动了上海读者,部分读者表示要为武玉杰捐款但不知道捐款账号,她希望本报能代收捐款,转达上海读者的一片心意。

  -警方态度

  马上调查并反馈结果

  昨日下午,记者多次与北京铁路公安处宣传科、预审科、治安支队、北站派出所的相关人员取得了联系,就18000元的票款去向以及将来做何处理等问题进行采访,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拒绝。

  随后,记者与铁道部公安局宣传部的负责人胡为民(音)取得了联系。胡为民表示,他目前还不了解此事件的详细情况,不过他会马上派人调查了解此事,并及时反馈调查结果。

  -社会关注

  去学校采访的媒体很多

  昨日下午,记者与正在北京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八达岭校区国际物流学院2004物流3班上课的武玉杰取得了联系。武玉杰告诉记者,他的事件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国内很多媒体的关注,昨日,中央电视台、安徽、上海等国内多家报社的记者与他取得了联系,表示要采访他。河北一报社还特派记者到他们学校驻守采访他。但他实在不想再去回忆那些痛苦的往事,只想彻底调整好心态,全心投入到学习和勤工俭学的工作中去。他对媒体的关注表示感谢,同时他十分感激有那么多的好人给予了他无私的帮助。

  -律师说法

  被没收的钱款应返还

  吴云律师认为,既然铁道部公安局已经做出“这种行为属于违法,不做拘留处理”的界定,那么北京铁路警方就应该将扣押、没收武玉杰的钱款返还给武玉杰同学,并给武玉杰出具无罪释放证明,而不是给他取保候审的释放证明。同时,她再次表示愿意为武玉杰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如果武玉杰需要,她愿意代武玉杰与北京铁路警方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交涉。

  -专家观点

  警方应对武玉杰赔偿

  昨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针对此事发表观点:目前我国火车票的售卖是采取不记名制,所以给票贩子提供了绝好的倒票机会。学生们和学校都能证明武玉杰同学买的车票都是学生的半价票,都是替同学代买的,那么武玉杰给同学代买车票的行为就是一种临时的代理行为。恰好我国目前又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个人代理火车票需要什么样的资格,所以武玉杰并没有违法,是合理的民事代理。

  “取保候审”是刑事措施之一,是一种限定人身自由的刑事措施,北京铁路警方刑事拘留武玉杰、并没收或暂扣其钱物的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规,如经过缜密调查确定刑拘不妥,应该立即纠正自身的错误,并根据相关国家赔偿法规,对武玉杰同学做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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