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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房”暗藏温柔一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0:3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2月14日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不办过户手续,只待高额利润。日前,在省城二手房交易市场,记者发现一些中介又开始“现金收房”了,很多不谙行业常识的市民不知不觉被温柔地宰了一刀。

  日前,省城市民张先生就碰到“现金收房”的陷阱。今年10月,急需资金的张先生找到一家中介公司,打算卖掉自己的一套两室一厅住房,在中介登记的价格为25万元。由于
中介公司看出张先生急于出手,于是提出由中介先预付40%的房款作为收房订金,但条件是,张先生需将房产证交给中介公司,而剩余房款中介承诺待两个月房子卖出后再另行支付。张先生就这样在中介的全权代理下,通过先后两次收取10万元、15万元房款卖掉了房子。此后却在无意中得知,自己的房子是被中介以30万元的价格卖出的。张先生这才明白了“现金收房”的奥秘:原来自己被中介公司温柔地宰了一刀,赚走了5万元的差价。

  “由于在‘现金收房’过程中,中介公司一般不去办理过户手续,而是办理一个公证手续,不需要支付各种税费,利润空间很大,所以中介非常愿意干这种买卖。”济南二十一世纪不动产一加盟店负责人介绍,他举例说,一套40万元左右的房产,采取现金收房方式完成交易,中介公司的利润可达该房售价的10%以上,而正常情况下,中介公司收取的佣金只在1%—3%以内。

  业内人士介绍,这种“现金收房”的交易方式还存在诸多风险。一些中介公司在支付部分房款获得业主的房产证后,一旦房屋难以在短期内卖出去,他们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将房屋或抵押或出租,将房产变现后溜之大吉。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将遭受更大的损失。

  济南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的同志提醒房主,房产证是代表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千万不要随意交给他人保管,房屋卖主不要为了省事将房产证交给中介然后拿钱了事,过户才是房屋出售的关键环节。


记者 郝爱萍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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