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委要求调低押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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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2:0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上海12月14日电针对上海公交“一卡通”押金风波,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表声明说,鉴于制卡成本、资源控制等原因,公交卡公司收取押金有其合理性,但是应该说明收取押金的理由是什么,押金的用途是什么,尊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知情权。 日前,公交卡公司向上海市消保委出具了一份书面材料,回答消保委的质疑。13日,上海市消保委根据公交卡公司提供的材料,公布了一份关于“一卡通”押金问题的公开表
记者辗转了解到了公交卡公司向消保委提供的书面材料的具体内容,其中对交通卡押金用途解释为:目前,交通卡押金制普通卡在市场的流量约为1200万张,成本近20元/张,除去卡片的成本外,押金资金因随时满足市民退卡结算之需,只能按活期利息存放银行。公司将该部分押金资金的增值部分用之于民,即主要用于系统运营和改善对市民服务设施等投入。 对于公交卡公司回应的含糊,上海市消保委表明了两点态度: 一、对于“一卡通”押金及其利息的用途,应以合法有效的数据、使用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明示。这笔押金是向消费者收取的,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 二、对于“一卡通”押金的确定,公交卡公司应当依照国务院四部委2001年颁发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随着“一卡通”工程的发展作出调整,调低向消费者收取的押金金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