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吃了6万教辅回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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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2:1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德州12月14日讯德州某中学教务主任姚某,利用负责订购学校教学辅助材料的职务之便,在5年的时间里,分10次收受新华书店回扣66507元。近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姚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了解,2000年12月,时年36岁的姚某被任命为德州某中学教务处主任,并负责订购学校教学辅助材料。自2001年起,德州市新华书店为在该校销售教学辅导材料,开始不断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1年到2005年底,姚某共计10次收受该书店教辅回扣66507元,据为己有。但姚某在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到检察机关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将赃款退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据此,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姚某减轻处罚,判姚某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所有赃款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通讯员 冯世联 记 者 信明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