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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上网竟抢过路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2: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汶上12月14日讯因上网缺钱,汶上两少年竟拦路抢劫过往学生。近日,汶上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均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汶上县的李某与孙某,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在家,迷恋上网。5月25日晚,李某与孙某在康驿镇一网吧上网,后来,二人将身上的钱全部花光。走出网吧后,两人对网上的游戏意犹未尽,当时正是学生下晚自习回家的时间,李某提议,抢几个过路学生弄点钱回来继续上
网。于是,两人来到该镇康北村去往周庄的路口处伺机作案。

  晚9点左右,李某和孙某等到了步行回家的学生魏某,李某上前冲魏某打了一拳,并要挟魏某赶快掏钱,只因魏某身无分文,抢钱未能得逞。此时,另一女生王某骑自行车从此经过,李某将王某从自行车上拉了下来,和孙某一起对王某一阵拳打脚踢。魏某趁机逃走。在王某大声呼救下,二人骑王某自行车慌忙逃走,路上又偷取了一辆无人看管的自行车,后将两辆自行车卖掉。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和孙某采取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已构成抢劫罪。但鉴于二人系未成年,均为初犯、偶犯,没有造成大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照有关适用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从轻作出以上处罚。


记 者 王秀华  通讯员 侯 柯 李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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