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两巨贪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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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2:20 北京晨报 | |||||||||
骗取储户存款4亿多元,外逃香港和印尼后被抓 晨报西安专讯 12月14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注射死刑车上,原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北大街支行行长周利民、会计刘怡冰(女)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
据查,周利民、刘怡冰相互勾结,5年间以高息存款为诱饵,用虚假金融凭证骗取储户存款达4亿多元,该案是几十年来陕西最大的金融腐败案。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核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周利民、刘怡冰死刑的刑事裁定。12月12日上午9时,省高院刑二庭3名法官及西安中院两名法官前往看守所向周利民、刘怡冰送达并宣读了判决书。 据了解,周利民和刘怡冰在疯狂骗取储户存款的同时,也在谋划“后路”。2000年10月,周利民逃往香港,次年7月23日在香港被抓获。刘怡冰化名“刘吴芳”逃往国外。2001年8月在印尼被抓获。 综合《华商报》、《三秦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