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城4178户家庭受惠廉租住房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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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2:20 舜网-济南日报 | |||||||||
“双困”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提高9.5平米 编者按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就,社会经济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在日常的衣食住行以及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百姓切实感受和享受到了这些发展成果。本报从今天起推出“点击2006”系列报道,反映我市今年以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
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 庄云锋)从市政府获悉,今年全市新受理廉租住房申请1112户,发放补贴277.5万元;租金核减262户,核减金额5.2万元。目前,全市受助家庭累计已达4178户,财政补贴553万元,租住公房核减租金148万元,“双困”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平均提高了9.5平方米。 《济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后,我市对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长清6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通过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两种方式给予廉租住房“待遇”,对取得“低保证”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初步满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 根据省政府要求,设区城市在2006年年底前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基础上,要积极向县(市)延伸,力争2007年年底前对全省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保障到位。我市确定,“十一五”期间将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妥善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到2010年,城市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2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38平方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