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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木马狂盗QQ号获利7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2:56 重庆晨报

  深圳警方打掉全国最大互联网盗号团伙,抓获嫌疑人44名;我市受害用户达10万

  本报深圳专电昨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成功打掉迄今全国最大规模的互联网盗号团伙。从去年5月至今年7月,这个团伙共盗取QQ号码和游戏账号、装备300多万个,盗号团伙最多的一天盗号30多万个,已通过淘宝网站出售获利70多万元。在重庆,约有10万用户的号码和装备被盗。

  今年5月22日,深圳腾讯公司向当地警方报案称,该公司用户的QQ号及Q币被盗数量大幅上升。深圳公安局网监分局迅速立案,一月内弄清了一个大型盗号团伙的踪迹。

  6月22日起,专案组先后赴长春、沈阳等地侦查,行程3000多公里。7月8日晚,30名民警组成两个抓捕小组,在鞍山、长春同时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上月,主犯金某落网。

  44名嫌疑人平均才21岁,主要成员11人因涉嫌构成传播计算机病毒、盗窃、销赃等多项罪名,已被逮捕并羁押在深圳,正待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余涉案人员交由所在地警方处理。

  警方介绍,主犯金某、衣某夫妇并不精通网络,但金某见在网上贩卖QQ号和游戏账号来钱快,就经精心策划,在辽宁海城市招聘了30多人,分配到三个地点工作。

  金某夫妇提供木马软件,团伙成员攻击入侵大量政府及商业网站,然后在攻破的网站上放置各类木马病毒。凡访问的用户一旦登录QQ账户或网络银行、网络游戏,密码便被发送到指定的服务器上。

  衣某把盗来的号码卖给吉林长春的于某,于某组织人员把QQ号等集中到淘宝网上以极低价格公开批发零售,完成“洗号”。

  Q币也是商品打击盗卖不需另立法

  淘宝网上昨仍有大量网游装备出售;专家认为打击盗窃虚拟财产并无法律障碍

  本报讯因卷入替犯罪嫌疑团伙网上“销赃”的丑闻,有业内人士认为,号称“国内最大虚拟财产交易平台”的淘宝网目前遭遇尴尬。昨天,记者两次联系淘宝网,询问对该案的看法及今后应对措施。但截至晚间近10点发稿止,仍未得到回复。

  昨天,记者登录淘宝网,仍能搜索到大量出售虚拟财产的信息,其中“网游装备、货币”4万多条,买卖“游戏账号”信息530条。深圳警方表示,凡不是零星的出售,大批量供应的均有销赃嫌疑。

  打击盗卖QQ号没有法律障碍

  应对侵害虚拟财产这种新型犯罪,是否需在刑法中增加相关条文或单独立法?

  昨天,本报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于志刚。于教授表示,现有法律完全可以对上述嫌疑人实施刑事打击,在法律上不存在任何障碍。

  “虚拟财产本质上是一种财产,只是以虚拟形式出现。”作为我国研究网络犯罪的第一人、国内首部网络犯罪专著《虚拟空间中的刑法理论》的作者、教育部“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科研课题担纲者的于志刚认为,虚拟财产可从游戏开发商、网络服务商处直接购买,也可从虚拟货币交易市场上获得,因而已具有一般商品的属性。

  保护虚拟财产不需单独立法

  于志刚表示,刑法第92条已对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作了明确规定,虚拟财产不需作增加性的规定,也不需要对虚拟财产的保护单独立法。

  于教授认为,盗号者本人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如果明知是“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销售,都涉嫌构成犯罪。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师大刑法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昨也向本报表示:当前中国网络犯罪形式多样化、行为明显化、结果多元化,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犯罪,同样应予治罪。本组稿件由本报特派记者刘虎采写

  文化部官员公开表态应禁止虚拟财产交易

  今年初以来,盗窃网络账号和虚拟物品是公安部重点打击的新型犯罪行为之一。盗窃虚拟财产的产业链目前已形成市场化、规模化,影响广大网民正常享用网络服务。

  12月6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曾公开表示,近期网络游戏中发生的、由虚拟交易引发的非法敛财行为已引起政府高度关注,他认为应该立法禁止虚拟财产交易。

  文化部官员的态度得到各大网游公司的响应。盛大总裁唐骏就表示,盛大一贯禁止玩家私下交易。网易公司游戏市场总监黄华表示:“我对市场上的虚拟装备私下交易坚决反对。”腾讯公司昨也向本报表示,坚决支持监管虚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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