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等将按高限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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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3:05 北京晨报 | |||||||||
交通违法设置四条“高压线” 晨报讯 (记者 张涵)从今天开始,交管部门将针对酒后驾车、非司机开车、闯红灯和“涉牌”违法采取高限处罚。 交管部门表示,酒后驾车、非司机开车、闯红灯和无牌、套牌、假牌,故意涂改、
对这四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发现一起严格处罚一起,做到够拘留条件的一律拘留;应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按高限暂扣,应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应扣车的一律扣车;应罚款的一律高限罚款;应记分的一律记分;在媒体上对违法人的姓名、单位进行曝光;由安委会督促其单位在内部严肃处理。 以上各项,凡够并处条件的一律合并处理,例如醉酒驾车,要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驾驶证6个月到3个月,罚款1800元,记12分,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单位还要按照内部规定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