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建立销赃者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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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4:1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卢国强)长期从事销赃者和因销赃被抓后仍屡教不改者,警方将对其“用足法律”,按法律最高限处理。昨天,北京警方通报“反销赃”行动阶段性战果时表示,警方正在联合工商、商务等部门建立“收赃者黑名单”,凡是累计因销赃被查处两次以上者,个人将面临最重劳教的处罚,单位则将可能被取消经营资格。 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马曦初表示,反销赃已经成为警方从今年下半年到明年
刑侦总队侵财案件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胡国强说,在清查行动中,民警发现,很多废品收购点都设有剥皮机和切割机、扎棍机,电缆和崭新的钢筋瞬间就被处理成废品。有些收购点竟然连医用核反射密封罐都敢进行熔化。而这些废旧金属大多流向了房山和河北的炼钢厂。警方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废品收购点禁止使用剥皮机等设备。 警方还发现,一些收购点还存在一个点办照、整个大院的所有点享用的现象。警方通过前期的摸排工作,目前已经掌握了成规模的这类大院93个,大多存在于四五环之间的城乡结合部,警方将联合相关部门,对这些大院展开集中行动。 自11月10日行动开始以来,“反销赃行动”已收缴贵重金属8000余公斤及数千辆被盗自行车、大量被盗手机等物品,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00余名,端掉违法犯罪窝点70余个。 据悉,此次是北京警方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反销赃行动,警方力争实现不能形成半公开的赃物交易市场,不能形成集中的赃物窝藏场所,不能形成在同一地区、同一地点两次被查处现象。如辖区内出现赃物交易市场,主管领导和责任区民警将被倒查,追究失察、失管责任。 记者:卢国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