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商疏民,权力不该是“黑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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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5:0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 |||||||||
北京市朝阳区宣传部部长王少峰表示,朝阳区将为“央视骨干”提供尽可能良好的生活服务,“由政府出面协调有关的开发企业……对央视的骨干人员提供较为便宜的住房”,并尽可能地解决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问题。(《新京报》12月14日报道) 类似“为某些企业服务”或“为某些富人服务”性质的事情,很多地方政府都在做。但因了央视的大名,朝阳区政府如此无微不至地关怀“央视骨干”,无疑把冒着轻烟的公
住房难是国人普遍的一块心病,政府当着力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鞠躬尽瘁。而“央视骨干”在公众心目中早已跻于富人之列,不属于需要特殊关照的对象,何况势利的市场已经为他们准备了种种优惠,根本无须政府关怀备至。“央视骨干”与普通百姓谁更迫切地需要政府的优惠政策,一目了然。 我们常常把主导公共资源分配的政府部门形容为“裁判”。作为“裁判”,公正当然是权力的第一要求和第一美德。权力是来自人民的授予,而只有遵从权力美德的权力才具有合法性。政府媚商而疏民,亲富人而远穷人,是典型的“黑哨”。 有官员认为,为某些企业服务和为公众服务之间并不存在矛盾。理由是:媚商是为了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了,人民也会从中受益。这样的观点似是而非。媚商的成本是对公共资源和公共权益的直接剥夺,这是确定无误的;媚商的“成果”,只有通过“滴出效应”才能回馈于大众,而这是靠不住的。权力媚商之下,公众失去的要远比得到的多。 应该认识到,权力无顾忌地把一部分优质资源分配给“央视骨干”,实际就是在制造特权。而特权一旦泛滥就不会留下一片净土,权力今天可以把优质资源分配给“央视骨干”,明天就一定可以如法炮制再分配给其他自己中意的“骨干”。留给公众的,最后只能剩下一些陈芝麻烂谷子。在“黑哨”作用下,贫穷和富裕得以同步“世袭”,贫穷的更贫穷,富裕的更富裕。 其实,这件事可能引发的谴责狂潮,是完全可以提前预料的。当地政府却丧失了应有的敏感,没有“守口如瓶”,这只能说明,权力根本没有保持对权利应有的敬畏和尊重。“裁判”要想不沦为“黑哨”,就必须时刻谨记:权力是人民给的,不是某些企业给的,权力应该对人民负责,而不是为某些企业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