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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份赔”还是“双份赔” 律师申请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6:2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成都一律师正式递交书面材料,申请省政府法制办举行听证会,对省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有关工伤“单份赔”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递交听证申请的是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劲夫、律师助理王建国。“公开听证可增加审查的透明度,全面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的意见,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王律师说,他提出合法性审查后,不少法学界、劳动部门人士和他交流意见,多数观点认为应废除“单份赔”规定,因为该规定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其他很多省份都已废除,四川也应尽快废除。

  此前,王劲夫律师曾代理一起工伤赔偿案,在为当事人申请“双份赔”时遭到社保部门拒绝,因为《实施意见》规定,类似工伤须等交通事故赔偿后才能核定;如交通事故赔偿已达到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另行支付。

  另外,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琳也上书省人大,建议纠正四川工伤“单份赔”的相关条款。

  省人大相关部门一负责人昨日表示,已收到王琳律师以信访形式递交的材料,建议王律师向省人大法工委重新递交一份规范的审查意见。王琳律师随即表示,将再次递交审查意见,直到此事有个明确结果。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如公民对省政府及省内各级国家机关及法院、检察院作出的规范性意见等规定有异议,可申请省人大法工委进行合法性审查,省人大法工委日前专门成立了备案审查部门。

  本报记者 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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