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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师学术造假可开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6:2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伪造篡改、抄袭剽窃、伪造学术经历、不当署名或滥用学术信誉……北大教师若出现了以上“学术不端”行为,严重者将会被开除。

  前天,北大召开了第二届师德建设工作会议,并公布了《北京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
范》(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北大教师不得在自己的研究结果中,故意捏造、篡改实验数据、结论或引用的资料;不得在学术活动过程中抄袭他人作品、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在填写有关个人学术情况时,不如实报告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的,将被视为“伪造学术经历”。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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