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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今审陈水扁之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6:3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将开庭审理“公务机要费案”,被列为被告的陈水扁妻子吴淑珍会不会出庭备受关注。

  吴淑珍是否出庭尚不明了

  台当局“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表示,他不知道吴淑珍会不会出庭,近来有寒流,吴淑珍身体会受影响、会很怕冷;陈水扁会视天气情况决定让不让吴淑珍出庭。

  赶在此案开庭前,台“立法院”民进党团昨日到“司法院”递状,就陈水扁接受刑事讯问或作证是否违“宪”,提出“释宪”。民进党团主张,陈水扁在侦查与审判阶段皆不能列为被告,更不能将其列为共同正犯。民进党团同时要求暂停“公务机要费”案司法审判。但据台湾媒体分析,就时间看,今日“公务机要费”案庭期应不致受到影响。

  陈水扁享有“豁免权”暂不起诉

  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每年有48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机要费”。2006年7月20日,国民党籍“立委”邱毅向媒体出示总金额逾70万元的8张发票复印件,指称这些发票被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用来虚报“机要费”,并认为“机要费”的使用隐藏着重大贪腐内幕。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由此爆发。

  在岛内舆论的压力下,台湾审计部门开始对“机要费”进行审计,结果发现陈水扁2005年报销的“机要费”中,约七成七无支出发票或发票不合格,涉及款项超过3600万元。审计部门以“疑似有不法情形”为由将全案移送台湾高检署侦办。

  11月3日下午,台湾检方宣布结束对“机要费”贪腐案的侦查,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但因其身为台湾当局领导人、享有“刑事豁免权”而暂不予起诉;认定吴淑珍在案件中诈领1480多万元,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对她提出起诉。原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等其他5名被告,分别依照贪污、伪造文书、伪证等罪嫌提出起诉、缓起诉。

  陈水扁亲信陈哲男被判12年

  原陈水扁副幕僚长陈哲男13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以“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哲男2002年以帮助商人梁柏薰“摆平”官司为由,向梁柏薰诈取新台币600万元。法庭在判决理由中,以“罄竹难书”形容陈哲男舞文弄法、颠倒是非,企图影响侦审的违法乱纪行为,使司法形象蒙羞,因此重判陈哲男12年徒刑,刑期比检方提出的8年还多4年。

  据了解,除此案外,陈哲男还卷入至少4起弊案,包括在高雄捷运丑闻中被控涉嫌接受劳工中介贿赂案件等。

  同时审判的陈哲男涉嫌内线交易案,法庭却认为证据不足而一审判决无罪。

  高雄贿选案关键人投案

  影响高雄市长选情的贿选案关键人古锌酩,13日深夜突然自动投案。他声称虽然发过钱,但并未帮任何候选人买票,出钱纯属自愿。

  代表民进党参选高雄市长获胜的陈菊阵营在选举前夜,以录像带方式公布黄俊英阵营涉嫌在游览车上发钱贿选。古锌酩为租用游览车者,另一名被收押的绰号“黑松”的男子蔡能祥则为发钱者。

  (综合新华社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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