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女孩要赎金 称收“成本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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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6:47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汤伟)4男子挟持3名女孩欲卖到娱乐场所,决定放人后又找女孩家属要赎金。昨日,在九龙坡区法院受审时,绑匪称要赎金只想要回“成本费”。 今年6月3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赵氏兄弟、林某4人“买”来3名女孩,准备将她们介绍到娱乐场所。由于找不到“下家”,4人决定将3女孩放回家,但要1万元的赎金。王某的母亲得知此事后,令其放人,4人便将赎金降至1800元,并约女孩家属在九龙坡区公安局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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