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有限开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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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6:56 扬子晚报 | |||||||||
本报常州电14日,记者从常州市政府获悉,从2007年开始,每年农历除夕6时起至正月十五24时止,在该市市区现有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不过,常州规定,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品种限于鞭炮、双响爆竹和内管径46mm以下的组合烟花,严禁燃放礼花弹和各种拉炮、摔炮、土火箭等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制品。需要举办焰火晚会、庆典活动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必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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