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取消12项行政许可收费 居民迁户取消准迁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7:16 重庆商报 | |||||||||
重庆市公安局昨公布88项便民措施,个体私营老板1年纳税上10万可申请2人迁入城镇户口。 取消12项行政许可收费,居民户口迁移取消准迁证……昨日,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布88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下放管理权限和简化办事程序的措施有43项,户政、出入境、交通管理方面的便民举措有45项。 审批
16周岁以上公民更正出生日期可就近办理 以前由市公安局管理的7项权限将下放到基层: 16周岁以上公民更正出生日期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公安局。 委托各区县局受理、批准《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和《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申请。 印章刻字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权限下放到区县局。 将车辆和驾驶证审验业务下放到具备网上办公条件的乡镇交警中队。 《出租汽车治安登记证》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治安登记证》核发权限下放到区县局出租车治安管理部门。 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驾驶证考试权限下放到远郊区县交警支(大)队。 将原由消防总队审核验收的部分工程项目下放到区县公安消防机构,原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权全部下放到属地公安消防机构。 驾驶员体检和驾照年审合并在一起执行 12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合并或取消。 取消开辟或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出租车行驶路线或车站审批,今后车辆行驶路线开辟和调整将不再由公安机关审批;合并“机动车驾驶许可”和“机动车驾驶证审验”为“机动车驾驶许可及驾驶证审验”,即今后将驾驶员体检和驾驶证审核合并在一起执行;合并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为“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即将以上所有登记手续合并一次性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