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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认定首批十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7:25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徐飞鹏)本市认定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等10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市政府决定设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3年投入5亿元,用于支持集聚区的基础设施、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这是记者从昨天下午举行的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闭幕式上获悉的。

  本市获得认定的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为: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北京数字
娱乐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中关村科技园区雍和园、中国(怀柔)影视基地、北京798艺术区、北京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北京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园区、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和中关村软件园。

  据介绍,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认定要符合7个条件,一要有科学的规划,二要有鲜明的产业特色和定位,三要有相当的产业规模,四要有先进的产业形态,五要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六要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七要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

  此次认定工作的基本程序是:认定标准公开,实施自主申报、专业评审、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审定。全市15个区县、5个相关委办局积极组织集聚区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集聚区认定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资格预审,委托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及有关专家具体承担集聚区评估工作,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尊重评估机构和专家组的评估意见,将评估认为具备认定条件的集聚区作为北京市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备选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

  此次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集聚区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引导集聚区的建设,带动文化创意企业形成集聚规模,促进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RB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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