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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安排妻子与人同居 荒唐男让妻借种生子后反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7:38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信息时报》报道 一名没有生育能力的韶关男子求子心切,在许下“女方无论用任何方法怀孕生子,都将视如己出并承担抚养义务”的诺言后,与妻子签订荒唐的《夫妻结合协议》实行“借种生子”。但是,瓜熟蒂落孩子出生后,他却不认账了,既不养孩子也不要老婆。日前,韶关市中院终审判决此案。

  韶关乐昌市居民李军与姚丽在1998年12月结婚,婚后姚丽一直没能怀孕生子。二人
寻医访药,最后确诊李军患有无精症。2000年4月夫妻俩收养一名女孩后,李军还想再要一个孩子。于是,一个荒唐的“借种生子”计划产生了。为防止男方事后不认账,夫妻俩于2002年6月签订了一份《夫妻结合协议》,并写明凭此据今后如有异议可上法院打官司。

  协议书签订后,李军马上着手安排姚丽与某男同居。在其精心安排下,“借种生子”一事进展顺利。2004年7月29日姚丽产下一名女婴,姚丽、李军及家人为这个孩子的出生还摆了酒席庆贺。谁知不久,李军却不愿意出抚养费了,夫妻二人为借种所生之女的抚养问题产生矛盾。

  2005年10月10日,法院判决准予姚丽与李军离婚,确定李军没有抚养义务,不再支付抚养费。

  日前,韶关中院终审判决,李军利用了姚丽想维护家庭、婚姻的心理,怂恿、诱使、暗示姚丽采取错误方式怀孕。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和伦理道德的。但是,姚丽本身也存在过错。故判决李军赔偿2.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是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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