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开农家店免三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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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7:45 台海网 | |||||||||
台海网12月15日讯 (记者 杨文) 昨日,省经贸委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促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新举措,凡是下岗再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开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盟农家店并落户在村的,将免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 新举措还包括了对承办企业在乡(镇)、村的直营店,可由县(市、区)工商局统
另外,对承办企业的村级店,属于个体工商户加盟的,暂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