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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开农家店免三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7:45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15日讯 (记者 杨文) 昨日,省经贸委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促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新举措,凡是下岗再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开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盟农家店并落户在村的,将免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

  新举措还包括了对承办企业在乡(镇)、村的直营店,可由县(市、区)工商局统
一办理注册登记和企业年检。对落户在村的“农家店”办理注册登记只收登记费,三年内减半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对边远农村的连锁分店和企业实行现场验照。对承办企业的企业分支机构,按照“自愿原则”,非自愿者,可暂不办CA证书。

  另外,对承办企业的村级店,属于个体工商户加盟的,暂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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