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宾阳教育局长指定保险公司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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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8:32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莫小松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教育局违规为学生指定保险公司投保“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并收取保险公司的“劳务费”。近日,自治区纠风办和教育厅通报了对这一事件的处理结果,对宾阳县教育局局长和一名副局长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 今年10月,宾阳县教育局向县内各学校推荐3家保险公司对学生进行联合保险,由老师
调查认为,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今年下发的《关于将学生保险工作归口教育部门管理的通知》,主观上有维护学生利益和学校秩序,不使各家保险公司随意进入学校进行无序竞争的愿望,但违背了学生自愿及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违反了教育部关于重申中小学校不准代办保险规定的相关规定,属违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