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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市铁腕整治“锰三角”污染  交界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9:06 中国环境报

  (记者周知新)

  本报讯湖南、贵州、重庆3省(市)交界地区“锰三角”污染问题在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的强力督办和指导下,经过16个月整治,近日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现场验收。

  2005年,湖南、贵州、重庆3省(市)交界地区锰行业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引起党
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按照中央指示,国家环保总局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迅速会同3省(市)交界地区地方政府共同研究制定了《湖南、重庆、贵州三省(市)交界地区锰污染整治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今年3月,环保总局和监察部将这一区域污染整治列为2006年首批挂牌督办案件。期间,环保总局派出近40人次先后5次联合3省(市)政府进行现场督察,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通报;3次在京组织召开3省(市)交界地区电解锰企业污染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为进一步促进电解锰行业的良性发展,国家环保总局提请发改委制定了电解锰行业的产业政策,确定了限期关停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并对3省(市)交界地区的重点电解锰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湖南、重庆、贵州3省(市)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主要领导都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3省(市)环保局就整治方案的制定、实施及环保治理资金的筹措、整治验收,多次到各县指导和督察。3省(市)监察厅密切关注锰污染整治动态,加大行政监察力度。3地(州、县)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花垣县、松桃县、秀山县政府与部门、乡镇、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并建立了县级领导与电解锰企业一对一管理的监督机制。经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3地41家电解锰企业中,1家污染严重、整治无望的企业被取缔,30家企业被停产治理,10家企业被限期治理,补缴排污费达4972万元,3县电解锰企业的污染整治共投入治理资金21913万元。

  通过整治,3省(市)交界地区的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2006年11月,湖南花垣县和贵州铜仁地区环保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清水江水质已明显改善,翠翠岛和虎渡口电站断面的总锰、氨氮、六价铬浓度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级标准。重庆市环保局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秀山县境内主要河流断面六价铬、总锰、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指标明显降低,均满足地表水Ⅲ类水域功能。

  在整治工作中,3省(市)还初步建立起了跨区域污染问题的长效监管机制。3省(市)交界地区的政府及环保部门加强协调工作,在基础差、水平低的情况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摸索出环境监管的有效措施与方法。湖南将花垣县列为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试点县,采取省财政专项补贴的方式,以第三方运营的社会化管理模式对自动监控系统进行运营、维护、管理,确保了管理自动化和科学化。重庆为对各电解锰企业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安装了远程视频实时监控系统,通过红外线摄像镜头对全县电解锰企业的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污口状况进行不间断实时监控,并实行驻厂监督员制度,增强了企业守法的自觉性。贵州省在极短时间内解决环保专项资金1110万元,用于松桃县锰污染治理和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将监控系统与现场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了监督管理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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