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动真格 5年428人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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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9:09 汉网 | |||||||||
汉网消息 (记者陈丹通讯员梅利华)日前,记者从市纪委获悉,近5年,我市加大对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处罚力度,全市共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案件420件,42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冠生园食品公司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弄虚作假,滥用职权,6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洪山区余家湖村为一己之私利,公然违法填湖,相关单位和
严格的过错责任追究,给政府公务员带来新压力。以冠生园案为典型,2004年5月,为期一个月的“以案学法”讨论活动在我市展开,58个区和政府部门参与其中,查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改。 同时,我市出台《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和《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国家公务员予以辞退的暂行规定》给公务员念“紧箍咒”,对8个方面的69种行政过错行为逐条明晰,拿出9种责任追究办法,并明确规定,公务员被有效投诉累计5次且经查实,将被辞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