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龄童在家和3个小朋友玩时,不慎从阳台坠亡玩伴家长为意外承担过失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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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9:15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轶珺)7岁的丽丽与其他3名同伴在家玩耍时,不慎从二楼坠亡。丽丽父母认为孩子是被人推下楼的,遂将玩游戏的几个小朋友告上法庭。记者昨天从法院获悉,虽然没有证据表明丽丽之死是人为推搡,但悲剧的发生是4个孩子在玩耍中共同的过失所致,法院终审判决另外3名孩童的家长赔偿丽丽父母4.5万元。 丽丽一家住在郊区的一栋别墅内。去年8月22日上午8点多,7岁的丽丽邀请了3个邻
丽丽父母认为,孩子当天是在玩猫捉老鼠游戏的追逐过程中,被其他3个小朋友在嬉闹中推搡,才会从二楼阳台坠落。由此这3个小孩应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内的19万余元人民币。 3名被指控的小朋友矢口否认曾经推过丽丽,他们众口一词:没有玩猫捉老鼠游戏,当时3人在丽丽家一楼通往二楼的楼梯间过道里,等丽丽上楼拿零钱。等了一会不见丽丽回来,就上楼寻找,结果发现丽丽已经从二楼摔到一楼了。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丽丽家二楼阳台东侧确实有一部分未安置栏杆,这是导致孩子意外坠楼的根本原因,因此丽丽的父母应承担主要责任。双方没有有力证据证实丽丽的死因,但根据实际情况,4个孩子一起玩耍是事实,对阳台无栏杆这个安全防范的疏忽是他们在玩耍中的共同过失,故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小朋友的家长各赔偿丽丽父母..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