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川渝签订环保合作协定 建立处置跨流域污染联动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9:21 中国环境报

  曹小佳 徐伟

  本报讯四川省环保局长田维钊和重庆市环保局长曹光辉近日在成都签订了《川渝地区环境保护合作协定》,标志着川、渝两省(市)在联动处置跨流域(区域)环境污染、联手推进两省(市)环保工作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四川、重庆同处长江上游,面临着共同的环境问题,为此,双方在《川渝地区环境保护合作协定》中规定,要建立5项合作机制。一是建立川、渝环境信息互通机制,涉及跨流域(区域)的环境安全信息彼此可以通过环境监测站、信息中心等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地互相通报,涉及跨流域(区域)的重大环境安全信息,在报经本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互通或联合向外公布。二是建立川、渝环保局定期会商机制,省际会商交流至少每半年一次,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三是建立川、渝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如遇跨流域(区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两地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统一行动、共同处置,把环境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四是建立川、渝联合调查机制。对跨流域(区域)突发环境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两地互相配合,可以成立联合调查组的方式进行。五是建立川、渝联合执法机制。对跨流域(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实行省际联合行动,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有效解决跨流域环境执法难题,执法成果互相交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